為探討制定衛生標準,我們對國內廠家生產的飲水用聚合氯化鋁產品進行十項指標的檢測分析,現報告如下。
材料與方法:
1、樣品來源:抽檢或送檢產自遼寧湖北、湖南、江蘇、河南、河北、四川、山東貴州九省廠家的44件樣品。
2、檢測指標:pH值、硫酸鹽、氨氮、鎂、錳、砷、鎘、鉛、汞、鉻。
3、檢測方法:pH值、硫酸鹽、氨氮、鐵、錳按JISK1475-1978方法檢測,砷、鎘、鉛、汞按GB50009-85方法檢測。鉻按SSA增感—火焰原子吸收法檢測。檢測時,液體樣品直接按上述方法檢測,固體樣品加二倍量蒸餾水溶解成液體后檢測。
4、結果判定:參照日本JISK1475標準,確定如下指標限量值:pH值3.5~5.0;硫酸鹽<3.5%;鐵< 0.01%;錳<25mg/kg;砷<5mg/kg;鎘<2mg/kg;鉛<10mg/kg;汞<0.2mg/kg;鉻<10mg/kg。
結果與討論:
1、pH值:聚合氯化鋁具有弱酸性,通常在3.5~5之間。如果pH值太低能降低其聚合程度,也使處理后的水pH值偏低。本次檢測樣品pH值范圍在4.01~5.13,其中93.2%在3.5~5之間。
2、硫酸鹽:聚合氯化鋁中含有一定量的硫酸鹽,增加其混凝效果可以促進絮凝體的生成,并能使水解完全;使剩余的鋁離子減少。因此,在聚合氯化鋁生產過程中常引入硫酸鹽。但是硫酸鹽的存在會引起處理后的水中硫酸鹽增加。本次樣品測定結果,僅在0.018%~1.188%范圍內均未超出3.5%,這與國內產品大多未加硫酸根有關。
3、氨氮:如果將聚合氯化鋁中氨氮含量限定為小于0.01%,本次檢測僅有59.1%的產品達到要求;檢測值范圍在0.002%~0.074 %。如果限定在0.02%,則有81.8%產品能夠達到,武漢市衛生防疫站跟蹤監測表明,當聚合氯化鋁中氨氮含量達到0.012%和0.024%,經其處理后水的氨氮含量未見增加,有時候反而有所下降。出廠水的氨氮降低主要是通過聚合氯化鋁凝聚沉淀源水中微生物和合氮有機物,并配合過濾和消毒作用達到。
4、鐵錳:聚合氯化鋁中一般含有微量的鐵、錳。此次樣品的鐵檢測范圍為0.01 %~0.0026%,錳為0.00~19.20mg/kg,均未超出限量指標。
5、砷、鎘、鉛、汞、鉻:砷、鎘、鉛、汞、鉻五項有毒重金屬是影響聚合氯化鋁衛生質量的關鍵指標。按限量指標對樣品的測定結果合格率進行判定(表1)。
表1聚合氯化鋁產品五項重金屬檢出量及其合格率
項目 | 限量值(mg/kg) | 樣品數(件) | 檢出范圍(mg/kg) | 均數(mg/kg) | 合格率(mg/kg) |
砷 | <5 | 44 | 0-17.40 | 2.74 | 88.6 |
鎘 | <2 | 43 | 0-7.97 | 0.78 | 86.4 |
鉛 | <10 | 43 | 0-51.59 | 10.08 | 69.77 |
汞 | <0.2 | 44 | 0.006-54.20 | 2.49 | 86.4 |
鉻 | <10 | 44 | 0.65-11.74 | 5.75 | 86.4 |
結果表明,有一定數量的樣品的重金屬指標沒能達到上述限量要求。不合格樣品大部分是來自小型廠家,其生產設備簡單,工藝條件粗糙,原料采用鋁灰、鋁屑等雜質含量很高的廢料,致使其樣品的有害重金屬含量不能達到要求。雖然經過大量源水的稀釋作用和混凝、沉淀、澄清砂濾一系列完整處理過程的綜合作用,可以保證水廠出廠水的重金屬含量達到衛生要求。但是由于聚合氯化鋁是直接投入水中,一旦處理設備出觀故障或操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或超負荷運行等情況發生,很容易造成出廠水的重金屬含量超標。因此需要控制聚合氯化鋁中重金屬含量。
本次檢測說明,國產聚合氯化鋁產品的pH、硫酸鹽、鐵錳四項指標基本可以達到標準要求。氨氮雖有一部分產品不能達到要求,但對處理水尚未帶來不利影響,砷、鎘、鉛、汞、鉻五項有害重金屬指標,均有一定數量的產品未達要求,應予以重視。